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诈骗罪中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?

文章出处:深圳刑事律师咨询 责任编辑:刑事辩护律师 人气:发表时间:2022.10.14
  在日常生活当中,我们都多多少少会有被别人骗的经历,可能有些人会觉得“吃亏是福”,但这个“亏”吃大了,那么还是所谓的“福”吗?所以当我们被骗时,还是要尽快向警方举报,以追回损失,不给这些违法乱纪行为一丝可乘之机。

  这时有人就会问了,被骗的金额较小也能报警吗?被骗多少金额又会涉嫌诈骗罪呢?

  实施诈骗行为,符合以下构成要件的,就可以认定为诈骗罪:

  1、犯罪客体: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。

  2、犯罪客观方面: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。
诈骗罪
  3、犯罪主体: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,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。

  4、犯罪主观方面: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,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。

  根据我国《刑法》第266条规定,诈骗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本法另有规定的,依照规定。

  第210条第2款: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、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,依照刑法第266条的规定定罪处罚。

 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,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。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、五十万元以上的,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“数额较大”、“数额巨大”、“数额特别巨大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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