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光临牛辩网刑事律师咨询平台!

在线律师免费咨询热线

400-077-1488

城乡建设局长贪污贿赂500余万减刑十年四个月

文章出处:深圳刑事律师咨询 责任编辑:刑事辩护律师 人气:发表时间:2019.06.21
       陈某在担任某市财政局副局长、房产管理局局长、某城乡建设局局长等职务期间,在获取工程、拨付款项、房产审批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,先后收受多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522万元及美元4万元。检察机关以涉嫌受贿罪对陈某提起公诉。
       近日,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陈某涉嫌贪污受贿罪一案开庭审理。庭审中,控辩双方围绕“某笔受贿所得款项是借还还是退给以及该款项应否计入受贿数额”“某笔1万元‘麻将底分’应否计入受贿数额”“某笔没有具体请托事项的款项应否计入受贿数额”等问题进行了激烈交锋。陈武律师、杨华律师结合本案的客观事实和全案证据后,制定了详细的辩护方案,提出:
 
       一、.被指控的某笔款项,在案证据不足以证实陈某收受;
 
       二、被指控的某笔款项,案发前陈某已经及时退还给行贿人,不应计入受贿犯罪数额;
 
       三、本案指控的受贿犯罪数额绝大部分系陈某主动供述,陈某有自首情节;
 
       四、陈某在案发后积极退赃,有悔罪表现……
 
       综上,辩护律师请求对陈某予以减轻处罚。
 
       合议庭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观点,经过慎重评议,采纳了辩护律师关于“陈某具有积极退赃、坦白”等酌定的从轻处罚情节。最终,认定陈某犯受贿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四个月,并处罚金五十万元。

预约专家
预约专家
法律专家为您解决
疑难问题!

立即咨询

服务资讯
服务资讯
周一到周日

立即咨询

联系方式
联系方式
400-777-1488
服务热线免费咨询

立即咨询

团队服务
团队服务
一个法律团队为您
一个人服务

立即咨询

相关推荐

(RECOMMEND)

免费咨询

(FREE CONSULTATION)